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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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形势下,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x省系统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镇坪县委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县情实际,积极谨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具体细化,在完善程序和创新工作上积极探索,有益实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标准明确,考察严格,任用慎重,真正把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健全“四项制度”,畅通干部能下出口。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健全干部考核、监督、辞职、任期四项制度,切实把畅通干部出口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健全考核制,考核末位的“下”。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单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的考核,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下得去”的重要依据。对民意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达30%以上的实行降职或免职;对没有完成任期目标的降职使用;对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三年排在全县倒数的主要领导降职任用,直至免职。近年来,有3名主要领导不能胜任现职被降职调整,2名分管领导被免职。
二是健全监督制,触犯法纪的“下”。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经
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报告
干部选拔路径是干部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过程中,选人任人有着重要的导向意义,干部选拔跟政党与政府治国理政的兴衰成败有关键性的联系,研究与构建出一套科学、规范而高效的干部选拔制度将是选对人、用对人的基础与保障。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报告,仅供参考。
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报告一: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
选拔女干部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的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程度,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尺。作为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有生力量和支撑,女干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是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情况,笔者特意走访了县妇联、县教育局、检察院等8家县直单位及7个乡镇场所,发出并收回调查问卷90份,对这些单位女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一、我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队伍的结构,为女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女公务员423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4 %,其中正科以上61 人,副科214人。在乡镇党政机关及县直机关单位任正科实职的女干部16人,占正科总数的26 %。在县直党政机关中有50%的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全县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女干部培养选拔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思维模式禁锢了女干部的能力提升。相对于男同志来说,女性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谁拥有初始提名权,谁就有提拔干部的权力。在这个阶段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导致最后选人用人的失败。如何从理性上扩大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民主,将提名决策权前移?带着这一问题,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工作实践,对部分前沿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和探索。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有益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程度难把握,衡量标准不够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但最后“得票数”不能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组织部门在综合分析时,很难把握好这个尺度。例如,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得上群众公认;得票数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和实际能力等。对某一岗位应该选用什么人,不该选用什么人,没有限制性规定,具体操作时不好把握。此外,按照什么比例产生提名人选没有硬性规定,没有操作依据。
干部选拔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 在干部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解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下文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xx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xx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xx公路管